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最新规定,确保艺术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0463。校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100号(莲花街校区)。
二、组织机构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4、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
5、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6、学校现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产品设计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与漯河市人民政府联合办学漯河工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
7、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南省和部分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8、学校艺术类招生遵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规则,录取以各省(市、区)招办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
9、学校在各省(市、区)不设艺术专业校考考点,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市、区)统考成绩。
10、报考我校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联合办学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要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1、按照云南省招办的要求,云南省报考我校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需要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云南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科总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7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附则
1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不设其它小语种教学。
13、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河南省最新规定执行。
14、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5、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