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执行的转专业政策有两种情况:
一、同级转专业说明
修满本专业相应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的学分,并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5 等要求。涉及跨学科门类申请时,文科专业学生只能申请文科、理科专业;工科、理科专业学生没有限制。
备注: 1、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为文科专业。
2、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物理学院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化学化工学院的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生物工程学院的生物技术专业为理科专业。
二、降级转专业说明
1、不同批次不能互转(二批次不能转一批次)。
2、普通类专业可转示范性软件学院单列专业,示范性软件学院单列专业不能转普通类专业。
3、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转理工类专业;高考理科考生无限制,文史、理工都可转。
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